【电缆网讯】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落实《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规模和发展节奏。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和海上风电建设,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启动雅砻江、黄河上游、乌江及红水河等水电规划调整,加快龙头水库建设。安全发展核电,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和核能综合利用等。
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明确2020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利用率。完善流域水电综合监测体系,开展重点流域水能利用情况预测预警。继续落实好保障核电安全消纳暂行办法,促进核电满发多发。
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7.5%左右
供应保障。石油产量约1.93亿吨,天然气产量约181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亿千瓦左右。
质量效率。能源系统效率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惠民利民。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光伏扶贫等能源扶贫工程持续推进,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具备条件的地区正式运行。电网主辅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健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能源革命试点深入推进。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