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11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1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湖南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本次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94起。

通报显示,国网湖南电力1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18起,处理均从2020年11月6日开始执行。
其中13起不良行为属于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被处以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在湖南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6个月的处罚。涉及产品包括:金具7起、10KV及以下高压熔断器、10KV及以下配电箱(JP柜)2起、10(20)KV及以下电缆2起、10(2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杆。
产品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的不良行为有3起,同样被处以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在湖南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6个月的处罚。涉及产品包括:电能计量箱、水泥杆、10(2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杆。
产品不满足合同规定要求,不配合业主整改的不良行为1起,被处以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在湖南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6个月的处罚。涉及产品为办公电器。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良行为1起,被处以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5日在湖南公司招标采购中,供应商全部品类的产品被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罚。
国网湖南电力表示,所有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处理措施均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国网湖南电力还强调,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无论供应商是否参加投标,都视为对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类别招标结束。
附件: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编号: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