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11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10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湖北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35起,其中,11月起新增不良行为处理3起。

具体为:
1起为供应商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多次督促仍拒不整改。因此被处以供应商所有物资品类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4日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取消中标资格1年的处罚。
1起为处理期内,供应商重检不合格,在原处理期满后,延长相应处理期。因此供应商的10kV及以下变电成套设备产品被处以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暂停同类产品中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
1起为供应商在被处理期间同类产品再次发生质量问题并符合不良行为处理条件的,在处理期满后,按照整改不合格进行处理。因此被处以供应商所有物资品类自2021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取消中标资格1年的处罚。

国网湖北电力提示,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及时将整改报告提交至相应地市公司。
附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