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11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1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江西电力对存在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进行了通报。共同报不良行为107起,其中,1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14起。

这14起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均从2020年11月5日起执行。具体可分为:
产品抽检质量不合格,存在Ⅲ级质量问题,被处以2020年11月5日-2021年5月4日在江西公司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共涉及不良行为6起,处理范围分别为:金具、铁附件(3起)、10KV及以下避雷器、10(20)KV及以下电缆。
产品抽检质量不合格,存在Ⅱ级质量问题,被处以2020年11月5日-2021年5月4日在江西公司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共涉及不良行为5起,处理范围分别为: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2起)、10KV及以下变电成套设备(2起)、10(20)KV及以下开关柜。
3起涉及供应商参与江西公司范围内相关授权采购服务类招标过程中,具有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判定列入黑名单3年,2020年11月5日-2023年11月4日在江西公司暂停中标资格。处理范围包括3家供应商的所有货物、工程、服务。

国网江西电力表示,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