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综合媒体报道,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公告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兑付 "18 远高 01" 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因此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 C。

据悉,“18远高01”发行规模为1亿元,发行日为2018年11月20日,实际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3日。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了“18远高01”外,远高集团存续债券还有3只,"18 远高 01" 信用等级下调为 C,"16 宁远高 "、"19 远高 01" 及 "19 远高 02" 的信用等级下调为 CC。三只存续债券共计10.3亿元。
资料显示,远高集团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集风电设备、重钢网架的制作、钢结构设计和房屋施工,铜矿开采及加工,石榴子石矿,石英岩矿的开采及加工以及煤矿洗选为主业的一家多元化的集团公司。集团地跨宁夏与山西两个省份,旗下拥有四家子公司:宁夏远高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宁夏远高铜业有限公司、宁夏远高矿业有限公司、太原晋达昌煤业有限公司。
违约前,大公国际将远高集团列入信用观察名单。大公国际11月17日发布的《大公关于将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列入信用观察名单的公告》显示,根据远高集团提供的2020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2020年1-9月,受疫情影响,远高集团营业收入37.72亿元,同比下降20.45%,营业利润5.08亿元,同比下降29.03%,净利润3.91亿元,同比下降27.48%。截至2020年9月末,远高集团总有息债务26.22亿元,受债券余额为5.30亿元的“16宁远高”将于一年内到期影响,远高集团短期有息债务为16.03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32.41%,短期有息债务占总有息债务比重61.12%,短期债务压力加大。
此外,2018-2019年及2020年1-6月,远高集团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下降,分别为10.40亿元、6.16亿元和0.60亿元;2018-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远高集团货币资金规模持续下降,分别为8.89亿元、6.66亿元和4.63亿元,经营获现能力持续下降。
大公认为,远高集团短期债务负担有所加重,经营获现能力持续下降,且其间接控股股东华电房地产股权归属问题导致远高集团股权结构不明晰,未来或将对远高集团融资与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