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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0707-2007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不含卤素的高聚物为基础原料,加人无卤阻燃剂、抗氧剂、润滑剂等助剂,经混炼、塑化、造粒制得的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40.3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GB/T 1040.3-2006,ISO 527-3:1995,IDT)

GB/T 1408.1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GB/T 1408.1-2006,IEC60243-1:1988,IDT)

GB/T 1410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GB/T 1410-2006,IEC 60093: 1980,IDT)

GB/T 240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GB/T 2406-1993,neq ISO4589:1984)

GB/T 2951.2-1997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2节:热老化试验方法(idt IEC 60811-1-2: 1985)

GB/T 5470 塑料冲击脆化温度试验方法

GB/T 832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烟密度法(GB/T 8323---1987 eqv ASTM E662:1983)

GB/T 8815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GB/T 8815-2002,IEC 60227-1:1993,NEQ)

GB/T 17650.1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卤酸气体总量的测定(GB/T 17650.1-1998. idt IEC 60754-1:1994)

GB/T 17650.2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GB/T 17650.2--1998,idt IEC 60754-2:1991)

3产品分类

3.1代号

3.1.1系列代号

无卤低烟一一-WD;

阻燃—Z。

3.1.2用途代号

护套料—H;

绝缘料—J。

3.2分类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按其用途分为护套料和绝缘料两大类。

3.3颜色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护套料的颜色可为黑色、白色等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绝缘的颜色可为黑色、白色、蓝色、绿色、橙色、灰色、棕色等。

其他颜色由购买方和制作方协商。

4技术要求

4.1外观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直径3mm、高3mm的粒状物或具有相当大小的其他形状粒状物。电缆料应塑化色泽均匀,无明显杂质。

4.2性能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性能。

5试验方法

5.1外观检查

应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目力检查电缆料外观。

5.2试样制备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试片采用模压法制备。将粒料在温度为〔I00^} 130 )℃的炼塑机上塑化、出片,再在温度为(l65--180)℃的液压机中以不加压预热、加热加压的顺序压制(15-20) min,然后加压冷却至室温出模,液压机的压力应大于15MPa。试片应平整光洁、厚度均匀、无气泡。

试片厚度应符合各试验项目的规定。

5.3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厚度为(1.0士O.1)mm,拉伸速度为(200士50)mm/min.

5.4空气热老化试验

5.5热变形试验

5.6冲击脆化温度试验

5.7体积电阻率试验

5.8介电强度试验

介电强度试验应按GBIT 1408.1的规定进行,弧半径为2.5mm。试片厚度为(1.0士O.1) mm.

5.9烟密度试验

烟密度试验应按GB/T 8323的规定进行

5.10氧指数试验

氧指数试验应按GB/T 2406的规定进行。

5.11卤酸气体含量试验

卤酸气体含量试验应按GB/T 17650.1的规定进行。

5.12 PH值及电导率试验

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pH值及电导率试验。

5.13毒性指数试验

材嚼燃烧产物毒性指数的试验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每一批量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为抽样试验(代号S)。每一批量产品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进行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1.2型式检验(代号T)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配方、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隔六个月;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1.3试验项目和试验类别应符合表3规定。

6.2组批和抽样规则

产品的每一生产批为一检验单位,同一批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每一生产批为10t,不足10t仍作为一个批。

一组试验样品应从同一批产品的三个包装中随机抽取,先检验外观,判为合格后再进行混合,然后制备试样。

6.3合格判定

表3中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4.1及4.2的规定。

出厂检验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抽样试验。经复验合格,该批为合格批,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包装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应采用防潮包装,内袋用聚乙烯薄膜袋或铝箔/聚乙烯复合薄膜袋,外袋用聚丙烯编织物/聚乙烯/牛皮纸复合袋。每袋净重(25.0土0.2) kg。允许采用制造方和购买方双方同意的其他包装方式。

7.2标志

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批号、颜色、制造日期及防潮标志。包装袋上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每批产品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

7.3运输

产品运输过程中不应受到日晒雨淋和浸水等不正常条件的损害,应保持清洁、千燥,不得污染,保持包装完整。

7.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应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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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2-20
发 布 人: 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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