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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发布《2010年度发电业务情况通报》

日前,国家电监会编制发布了《2010年度发电业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详细反映了2010年电源发展、电源结构、发电市场分布、生产运行、重组并购、相关产业发

展等基本情况,以及“十一五”期间电源发展及结构的总体情况。

《通报》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得到了快速发展,与2005年底的51718万千瓦相比,5年累计增长86.86%,5年累计净增容量44923万千瓦;年均增长13.32%,平均

每年净增容量8985万千瓦。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华北、华东、华中三个区域装机容量突破2亿千瓦,南方区域达到1.7亿千瓦,西北和东北区域装机容量也都接近0.9亿千瓦。

2010年,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5031小时,比上年提高166小时,也是2004年以来火电设备利用小时的首次回升。在各省(区、市)中,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高于5200小时的省份

有宁夏(6168小时)、江苏(5647小时)、青海(5615小时)、贵州(5560小时)等10个省(区),基本都集中在东、西部火电机组比例较高、或者水电出力下降较多的省份。火

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偏低的省份主要有福建(4300小时)、黑龙江(4385小时)、江西(4392小时)等省(区),其中,福建、四川、湖北、湖南是水电机组比重较高的省份,而

内蒙古火电利用小时数仅为4562小时。

《通报》显示,“十一五”期间,电源工程建设投资明显向非化石能源发电领域倾斜。水电、核电、风电合计完成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从2005年的29%持续提高到2010年的63%,

火电投资完成额由2005年的2271亿元快速减少到2010年的1437亿元,下降36.7%。

《通报》首次对全国发电装机充裕度进行了分析。从全国情况看,发电装机总体充裕。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的统调装机容量和最大负荷比分别为1.22、1.43

、1.87、1.10、1.46、1.31,东北、西北明显充裕。区域内各省情况受资源禀赋和负荷特性影响,平衡情况不一,需要跨省(区)资源配置。

《通报》显示,我国电力峰谷差越来越大,在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热电机组大量增加的同时,各地区电力调峰问题越来越突出。2010年,南方电网统调最大负荷10436万千

瓦,最大峰谷差3747万千瓦,最大峰谷差与最大负荷比例达35.91%。海南电网统调最大负荷230万千瓦,最大峰谷差113万千瓦,最大峰谷差与最大负荷比例49.11%。另外,我国近

年来由于跨地区资源配置力度加大,部分地区外受电比例逐渐提高。2010年12月,辽宁电网最大用电负荷2078万千瓦,外受电力842万千瓦,受进电力与最高负荷的比例为40.52%,

居全国最高。

《通报》披露,全国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全年12.8亿元。实施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以来,各发电企业进一步加快技术改造,积极参与辅助服务的调用,电力系统运行质量改善提高,

促进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发电企业更加重视非计划停运的管理。从发电企业看,独立发电企业的单机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较多,中央发电集

团的较少。从机组性质看,小机组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明显要多于大机组,火电机组特别是燃气机组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要多于水电和核电机组。从地区看,山东和内蒙

古电网单机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远高于其他地区,单机非停次数最高的达到了18次,华东区域的单机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较少。

资料类别: 20110727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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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10-11
发 布 人: 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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