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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将颁布系列标准规范通信基站建设

9月1日新修改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而一些电信运营商人士则担心,这会使得本来就面临阻力的小区通信基站建设变得更加困难。

环保问题阻碍TD建设进程

“小区居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抱怨,原先大家可能对辐射不是特别清楚,现在大家的环保意识也在逐步加强,对辐射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他的关注。而且北京市环境管理资料也显示,移动基站、广大传输台、电压传输塔已经成为了北京电磁辐射污染的主要源头。”在日前举办的一个3G基站建设咨询会上,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赵荔指出,公众对于基站辐射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的担忧,已成为阻碍3G基站建设的重要问题。

赵荔透露说,目前的基站“在选址上有困难,建立基站之后还有被迫停工、被迫迁移的现象。”

信产部综合规划司网络规划处处长文剑也表示,在电信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环保问题,尤其在移动基站建设问题,在向3G演进时这个问题会更加突出,基站的选址问题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包括移动、网通都反映,在本次TD网的建设过程中基站选址已经成为了一个突出重要的问题。

信产部将出台系列标准

事实上,对于基站辐射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目前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单在测试方法上,信息产业部和环保总局就都曾有过不同的测试方法。为此,信息产业部联合环保总局于2007年8月1日发布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

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通信标准处处长戴晓慧表示,该监测方法的颁布,“有助于协调通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也是刚刚迈出第一步,还有一系列的标准正在制订过程中。”戴晓慧表示。

基站建设遭遇法律难题

根据9月1日修改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该条例同时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赵荔认为,小区居民正是依据此规定以环保为由阻止移动基站进驻小区。而电信条例则赋予了运营商建基站的权利,于是就出现了“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

而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则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设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煤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赵荔认为,根据现在移动有代替固话的趋势,已经完全有条件把这个扩大范围解释,用以推进移动基站的建设。

赵荔呼吁,从国家行政法规的角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电信管理条例》,或者从更高的层面尽快推出《电信法》,从而解决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甚至是电信通讯发展根本性的问题。

基站建设应走集约化之路

“事实上有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不能避免的。”上海邮电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德东举例称,“有张照片显示的是天线的布点情况,上面有43根天线,我们专业人员上去都感觉到受到了辐射的伤害,可想而知周围的居民是怎样想的。”

王德东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站址应该走集约化建设之路,“另外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有效降低基站建设的成本”。

文剑也透露,信息产业部正在加强3G网络建设的研究。“基站资源共享涉及到共享维护以及基站后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错综复杂、相互交织给资源共享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们认为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中要统筹规划、实事求是,充分做好基站资源共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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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9-30
发 布 人: 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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