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1kV、10kV电缆合格供应商增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在有效期内,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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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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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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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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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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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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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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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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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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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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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货物详细描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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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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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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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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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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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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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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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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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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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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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5)申请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6)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7)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9)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1、试验报告资质要求
10kV电力电缆:
型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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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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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不小于)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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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装/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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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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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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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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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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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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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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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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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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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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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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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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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型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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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数
|
截面(不小于)mm2
|
铠装/屏蔽
|
阻燃等级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Y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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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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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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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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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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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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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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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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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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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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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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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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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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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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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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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既有业绩要求
物资类别(预审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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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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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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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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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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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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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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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业绩时间区间为2017~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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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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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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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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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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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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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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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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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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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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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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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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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铠设备、带材绕包设备(电力电缆)、交联生产线(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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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截面投影仪、老化箱(热延伸试验设备)、局部放电检测设备(6kV及以上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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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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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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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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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标准
1、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1.2.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试验报告真实可靠,申请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若申请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内容不全,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公证书公证事项:试验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扫描件)一致,复印件属实
1.3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1.4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5电缆型式试验覆盖原则参照《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5《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章节规定:
1.5.1铜质电缆与铝质电缆材质可以相互替代;
1.5.2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铠装复杂程度依次为钢丝铠装、钢带铠装;
1.5.3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非阻燃型产品,高等级阻燃型产品可覆盖低等级阻燃型产品,具体为ZA>ZB>ZC>不阻燃;
1.5.4同结构形式的电缆截面替代标准:大截面可覆盖小截面;
1.5.5芯数替代标准:10kV电力电缆:不同结构(芯数)型式试验报告不可相互替代,但三芯试验报告可以覆盖单芯试验报告。低压电力电缆:多芯可覆盖单芯、单芯不可代替多芯、多芯产品在主导体截面相同的条件下可以相互替代。
1.5.6绝缘材料:交联聚乙烯检验合格可覆盖聚乙烯、聚氯乙烯。
2、业绩审核标准
2.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申请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供货业绩真实可靠,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2.4.业绩数量按照10kV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类别分别计算。
2.5.10kV电力电缆业绩可以替代低压电力电缆业绩,累计入低压电力电缆业绩数量计算;反之不可。
2.6.相同电压等级电力电缆,不同截面、材质、芯数产品的业绩可相互替代计算。
2.7.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2.8.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2.9.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2.10.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2.11.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3.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投标产品种类对应。部分标段未要求提供的可不进行审查。
3.3.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招标物资类别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3.4.10kV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且涵盖本产品类型。
4.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申请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5.2.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5.审查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站dayou.zdjtqybpp.com注册账号并点击参加项目,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网站联系电话0571-51225932、51225923)。
6.2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按预审标段发售,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资格预审文件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预审标段,确保资格预审文件费在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2)原1kV电力电缆、10kV电力电缆(20kV参照)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无须参加本次增补入围。
6.3关于资格预审文件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潜在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不接受个人交款)。汇款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571-51231481、51231482);潜在投标人点击参加后,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报名时间。
(2)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6127053010264
汇款摘要:HD3-2011474-包x(内容: 标书费)
(3)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101室。
发票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30分至11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所有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7.2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采用集中评审形式。请申请人注意按规定的递交地址和时间递交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民权路16号二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0571-51231471、51231470,13575766154、18858528580
7.3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按物资类别(预审标段)制作一套完整的申请文件,并标明预审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7.5供应商资格预审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7.6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如:申请文件部分内容模糊不清等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dayou.zdjtqybpp.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201室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0571-5123114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0571-51231471、51231470,13575766154、18858528580
网站运维人员联系方式:0571-51225932、51225923
财务人员联系方式:0571-51231481、51231482
10.其他事项
10.1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kV、10kV电缆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增补供应商资质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不得改变表格格式。表1编制完成后用A4或A3纸打印加盖公章,按标段分别单独密封。每个申请人在按照表单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支撑材料对应页码。在U盘中,单独存储可编辑版本、不可编辑版本。申请人务必确保表1中信息准确,内容格式按照示例填写,且数据与支撑材料一致。如支撑材料与表1信息经评定不一致,评审委员会有权在评审中对申请人的“表1”进行修改,并予以记录。
10.2支撑证明材料清单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股权证明材料(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涉及更名的应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出口业绩需提供报关单。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均为申请人;不认可的业绩有(包括但不限于):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5)试验报告。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详见专用资质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检验报告试验项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6)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7)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8)试验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9)申请人须具申请投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供高级职称人员、设计研发人员、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及试验人员花名册、证书等凭证。设计研发相关的图纸等,以及软件管理、设计研发使用的软件清单等。获得专利情况、参与标准制定情况、产品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书,以及参与的重大项目合同或证书。
10.3招标人在后续招标采购中如有20kV电缆或其他需求,有权要求通过10kV电缆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提供相应电缆规格的试验报告。
11.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